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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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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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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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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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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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居民及持有贵阳居住证的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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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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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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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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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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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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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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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的须《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2015年“三证合一”后已变更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或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必须本人来办理,不能代办。3、车架号拓印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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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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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机动车 → 业务受理 → 制证、发证 → 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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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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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价格[2004]2381号文、黔价费[2008]183号
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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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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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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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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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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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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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服务大厅及网上其他各预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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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服务大厅:观山湖区贵阳西南国际商贸城二号广场B区G1、G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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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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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122(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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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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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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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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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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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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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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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提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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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简化流程,当事人不需填写《申请表》,由窗口业务受理人员完成,当事人只须现场签字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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