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办事指南
(一)、办事内容: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3、《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三)、办理条件:
1、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2、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符合规定;
3、通行线路和时间对公共安全不构成威胁。
(四)、办理程序(或流程):
1、提出申请: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承运单位不在目的地的,可以由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运输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
2、受理申请。
3、进行资格审查。
4、受理人提出拟办意见。
5、县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分管领导审批。
6、市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分管领导审批。
7、跨县、市运输,需经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五)、办事需提交材料目录:
1、托运人应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核准表》、《购买单位/托运人信息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或《委托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拟聘用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驾驶人、押运人员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运输进口或者出口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
5、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并需要提供两证年审记录;
6、随《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附运输企业对每辆运输车辆制作的运输线路图和运行时间表,每辆车拟运输的载质量;
7、剧毒化学品盛装容器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
8、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安全标示牌应当标明剧毒化学品品名、种类、罐体容积、载质量、施救方法、运输企业联系电话。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需要勘查核定行驶线路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应当即时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并于当日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
(八)、办理地点及受理部门
办理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58号288sb.com办公大楼一楼西厅窗口
受理部门:288sb.com勤务处
(九)、网上办事地址:无
(十)、办事涉及相关委办局(按办理顺序):无
(十一)、其它:无
三、表格下载
1、相关表格的完整电子版文档:
(1)、《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核准表》
(2)、《购买单位/托运人信息表》
(3)、承运单位在目的地的填写《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承运单位不在目的地的填写《委托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代申请表)
2、相关提交材料的例样:
(1)、《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申请表》
(2)、《委托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代申请表)
(3)、《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核准表》
3、其它:无
四、投诉方式
1、投诉方式(在线投诉、电话投诉、信件投诉等)的联系方法:
电话投诉:(0851)85947114
信件投诉: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纪委监察室
邮政编码:550018
2、办理程序和投诉处理时限:
办理程序:及时受理——调查——回复
投诉处理时限:七个工作日
3、其它: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