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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日期:2016-10-24 17:22:30 文章来源:288sb.com 浏览次数: 字号:[ ]

 

事项名称

贵阳市机动车停车场备案登记

业务种类

交通组织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设部(通知)关于印发《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的通知(88公[交管]字90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三、《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建设停车场或者配置专门的场地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单位外的道路停放车辆。

鼓励单位内部的停车场向社会开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的用途。

第二十一条 在停车泊位不足的城市道路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并规定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机动车停放方向,设置警示标志。

道路停车泊位施划、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四、《贵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第17号)。

办理条件

       新备案: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由2名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停车场位置、停车场设施设备并提出相关服务管理要求,整改完善后,予以受理。

       续备案:提交备案材料,根据投诉记录,无重大违规问题的停车场,予以受理。

变更备案信息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办理。

准备材料

1、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土地红线图原件与复印件;(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与复印件;(3)租用合同书原件与复印件;(4)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2、《停车场交通设施设计图》(经规划批准的)原件与复印件;

 3、住宅小区内道路和空置场地设置停车场,须提交业主委员会意见;

4、室内停车场须提供消防部门的验收意见;

5、停车场进口、出口以及停车场内的照片。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申请。

       2、实地勘察,提出审核意见。

       3、满足条件发放备案登记证明,条件不符合的,完善相关手续或整改后重新申请。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填写表格

《(城区)贵阳市停车场备案登记申请表》、《(三县一市)贵阳市停车场备案登记申请表》、《贵阳市停车场续备案登记表》

表格下载

贵阳市停车场续备案登记表

(三县一市)贵阳市停车场备案登记申请表

(城区)贵阳市停车场备案登记申请表

办事机构

288sb.com

办理地点

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西路214号(老车管所3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

08518577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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