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工作动态 服务大厅 在线互动 站群导航 信息检索 辅助栏目
?
当前位置:首页>>建议提案>>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缓解贵阳市老城区交通堵塞的建议
日期:2017-05-04 15:49:40 浏览次数: 字号:[ ]

尊敬的王礼全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贵阳市老城区交通堵塞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贵阳市城市交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所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委员提出的“将交叉口车辆行车引导标志从路面上提高到杆子上,让驾驶员看得清楚”的建议,我局认为很好。
  在道路交叉口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指示标志,可以给行经路口的车辆提供明确的前方各车道对应行驶方向的信息指示。我市在喷水池、老客车站等重要路口均设置了该指示标志。但是综合建设成本、财政资金和对道路景观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并未在全市所有路口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指示标志。下一步,对于在新建道路,我局将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5-2015)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设置工作。对于已有道路,将综合上述因素,并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5-2015)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设置工作。
  二、关于委员提出的“合理分配交叉口车道资源,比如左道既可以左转弯又可以直行,提高车道的利用率”的建议。
  混合车道(左道既可左转弯又可以直行)对车辆行驶路权不明晰,仅适合在信号灯采取轮放的路口使用。由于路口各方向车流大小不一,信号灯采用轮放效率低下,我市路口信号灯多采用组合相位放行(直行、左转分开放行)。在信号灯采用组合相位放行时,若依然设置混合车道,就会出现混合车道上的直行车被左转弯车挡住,或者左转弯车被直行车挡住的情况发生。不仅不利于通行效率的提升,还容易导致车辆相互干扰,通行效率下降。
  三、关于委员提出的“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对出租车停在路中间上下乘客、大公交车驾驶员任意占道行驶、驾驶员开车玩手机等实行重罚”的建议。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出租车违法停车行为)我局以视频抓拍、路面查缉、现场处罚等方式,始终采取高压态势,坚决打击。2017第一季度就处罚出租车违停2465起。针对大公交车驾驶人任意占道行驶的违法行为,由于大型公交客运车辆体积较大,停车占用道路资源较多,为避免现场处罚对道路上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造成影响,同时避免对公交车处罚影响乘车市民的正常出行,我局均采取视频抓拍的方式进行处罚;同时通过送宣传进客运企业,督促企业对驾驶人加强警示教育。开车玩手机、吸烟、吃东西等妨碍交通安全的动态违法行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存在一定的取证困难。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加强路面巡查,力争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
  四、关于委员提出的“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严格管理,可以在中华路等一些路段禁行,在条件的路段设置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专门车道”的建议。
  2017年1月1日,我局在中华路设置了公交专用道,通行该路段的公交车辆运力能力和服务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公共交通将能够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同时,公交专用道设置后,中华路将不具备电动自行车安全通行的条件。结合前期我们对电动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情况,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同步限制电动自行车驶入中华路。同时建成通车的中环路属于城市快速道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中环路禁止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的通行。
  目前,按照我市交通规划,在地势较为平整的观山湖区和花溪区均建设了包括非机动车道在内的慢行系统。
  五、关于委员提出的“合理设计和使用红绿灯。除特殊情况外,不要人工调整红绿灯”的建议,我局认为很好。
  为缓解我市道路交通拥堵,我局对各路口均按照“一地一策、一事一策”的要求对每一个路口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所有的信号配时方案必须体现“时间上分秒必”的原则,所有的路口渠划也必须体现“空间上寸土不让”的原则。同时结合道路交通情况的不断变化,我局相关处室也要对信号灯配时进行不断的优化调整。
  2017年3月,我局俞洋局长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信号灯配时工作,并明确禁止一线民警在非紧急情况下人为控制信号灯,一经发现严格问责。
  六、关于委员提出的“深夜一、二点钟以,行驶的车辆较少,可以将交叉路口的红绿灯调整为黄灯,以缩短等红灯的时间”的建议。
  我市大多数信号灯均采用多配时方案模式运行(按照不同的时间段采用不同的信号配时方案),夜间时段均设置有夜间模式配时方案,即短周期方案。将信号灯设置为黄灯会模糊各方向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路权,不利于车辆、行人通行安全,也是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对夜间交通信号灯配时进行优化调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升路口通行效率。
  七、关于委员提出的“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驾驶员礼貌行车、主动让人;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可以借鉴有的城市的有效做法,对与人抢道的车辆、不走斑马线的行人在媒体上曝光”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引导驾驶人礼貌行车、主动让人,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礼貌行车、主动让人;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介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先后以“五进”交通安全宣传的形式,走进南方电网贵阳分公司、贵阳市卷烟销售公司、贵阳市消防支队、省府路小学、实验小学、花溪青岩古镇、息烽县石硐乡等市区、机关、企事业、公交、学校、通讯、燃气、供电、供水、医疗等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通过完善交通设施,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2014年夏季起,贵阳市交管局就积极联动社会资源为市民打造良好的“斑马线停留区”装置,在该市人流集中的斑马线两侧及中间安全岛为市民安置88把“爱心伞”。近年来,贵阳交警与贵阳市文明办联系,携手爱心企业上海大众,共同启动“爱心伞”公益活动,继续在云岩、南明、观山湖、花溪、白云区人流集中的40处安置“爱心伞”,并在伞柱上标明“等待是一种美德,驻足为城市添彩”等系列标语。通过安装爱心伞的活动,倡导崇德守法、文明礼让的交通观念,顺应群众期待,关爱市民出行,为民提供便利,营造了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是利用大数据严管“不礼让斑马线”情况。近年来,288sb.com大力发展“大数据”和“数据铁笼”计划,通过全程记录和监控抓拍,推进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机动车并不只是在斑马线才应让行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前,应减速行驶;车辆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立即减速停驶让行;遇行人横穿马路或是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也应避让行人。针对目前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存在难取证的问题,贵阳市交管局借助正在开展的“数据铁笼”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大数据”交通管理,同时要求路面执勤民警,执法全程摄像记录,确保民警合法用权。随着监控、记录等“大数据”功能的不断发展,将有效推进不礼让行人等难取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
  再次感谢您们对贵阳市城市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88sb.com

  2017年5月4日


【定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